| 【中華特別獎】 |
◎抽獎資格:凡於2/21~3/6日24:00前,曾參加中華電信手機818、hiChannel、MOD任一平台之預測活動者,即有抽獎機會!
◎抽獎時間:於3/7抽出並公佈得獎名單。
◎獎項:
|
| 奧運棒球資格賽-3/14中韓之戰開球嘉賓+門票四張(含開球嘉賓在內) |
1名 |
註1 |
| 【中華威力獎】 |
◎抽獎資格:凡於2/21~3/14日(24:00止)期間,曾參加中華電信手機818、hiChannel、MOD任一平台之預測活動者,即有抽獎機會!
◎抽獎時間:於活動結束後抽出,將於3/31公佈得獎名單。。
◎獎項: |
| 2008北京奧運觀賞之旅(機票+門票+住宿) |
1名 |
註2 |
| 奧運紀念金幣組一組 |
3名 |
|
| 2008奧運最終資格賽 中華台北代表隊全隊原版紀念球衣 |
25名 |
|
| |
共29名 |
|
|
| 註1:於3/6前參加活動者可抽,主辦單位將於3/7抽出得獎者,公告於奧視中華網站,並將由專人電話聯繫,若於3日內無法和得獎者聯絡上,即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由候補名單替代,原得獎者不得異議。 |
| 註2:一人中獎兩人同行 |
 |
注意事項: |
| (1) |
本活動僅限中華電信三平台hiChannel、MOD、emome客戶參加。 |
| (2) |
活動獎項由協辦單位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及負責相關領獎事宜,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調獎項內容及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 (3) |
每個獎項同一門號僅限一次得獎機會;獎項「SONY 46吋BRAVIA液晶電視+ 家庭劇院組」、「SONY 46吋BRAVIA液晶電視」、與「SONY 40吋BRAVIA液晶電視」以上3種獎項,同一身分證號僅限一次得獎機會。 |
| (4) |
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於中華電信三平台hiChannel、MOD、emome網站公告本活動得獎名單與領獎方式,若得獎者未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與主辦單位聯繫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 (5)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新台幣壹千元以上,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依規定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壹萬參仟參佰參拾參元以上,本國人預先扣繳15%所得稅,外國人預先扣繳20%所得稅。實體獎品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未領取則視同棄權。 |
| (6) |
若參加門號之登記用戶名稱為公司組織/機構單位,則此門號中獎後將以公司組織/機構單位為受獎人,領獎時必須出具公司組織/機構單位之相關證明文件,請參加客戶特別注意。 |
| (7) |
主辦單位中華電信行動通信分公司及協辦單位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修改、變更活動方式及活動辦法之權利,如有異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 |
| (8) |
活動期間每日23:30~00:00為雙向簡訊81880系統維護時間,客戶無法參加簡訊預測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