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本活動者請求損害賠償。 |
| 2. |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若與活動填寫之文件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 3. |
參加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與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本活動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
| 4.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不得有異議。 |
| 5. |
本活動獎項依實際取得之實體贈品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的權利。 |
| 6.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如價值達新台幣壹仟元以上,將依規定於次年一月底前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貳萬元(含)以上,將預先扣取10%稅款。 |
| 7.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彭、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
| 8. |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 9. |
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
| 10.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 |